|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鲁人社字〔2024〕74号 |
第三十条 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年度内所有完成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不含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留用率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本年度完成见习人数的比例。
完成见习人数范围:按照见习协议的规定,如期完成就业见习的人数;以及见习期虽未满,但提前被见习单位留用的人数(见习期内,因见习人员个人原因等提前结束见习的人员数不算在内)。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期未满,见习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办理见习终止业务后,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不得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重复申领。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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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财社〔2023〕181号 |
第七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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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鲁财社〔2024〕56号 |
第八条 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二)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期限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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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 |
国发〔2015〕23号 |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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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习人员是指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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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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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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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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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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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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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单位自备的见习人员花名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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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纳凭证或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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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系统打印的工伤保险缴纳凭证;保险公司出具的有效保单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产生的发票。 |
否 |
|
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凭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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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
申报单位自行在银行打印 |
否 |
|
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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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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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后补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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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报单位自备 |
否 |
|
山东省青年就业见习鉴定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5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人社部门 |
否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审核 |
受理见习补贴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材料齐备,且真实有效。 |
0 |
核对无误,审核通过;核对有误,审核不通过。 |
| 受理 |
见习基地所在地有权限的人社部门受理见习补贴申请。 |
申报材料完备。 |
0 |
材料完备,受理通过;缺少材料,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充材料。 |
| 申请 |
由见习单位提出见习补贴申请。 |
申报材料完备。 |
0 |
申请提交成功 |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113室
电话:0532-87610755
行政诉讼
部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
电话:0532-66878560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见习期未满提前被单位录用,剩余期限的就业见习补贴还能领取吗?
回答:可以领取,自2023年1月1日起,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